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(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)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(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),加强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,给予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,提高赛事质量,更好地开展赛事活动备案工作,特制定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备案工作指南,内容如下。
一、备案范围
由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(以下称赛事主办方)举办的商业性、群众性市级体育赛事活动(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、各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、承办、协办、指导的赛事除外),鼓励赛事主办方在举办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前主动向市体育局备案。
二、主体责任
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“谁审批(备案)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压实办赛单位主体责任。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等组织者对赛事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。主办方应当建立赛事组织机制,承办方应当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,协办方应当确保提供的产品、设施或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。
三、材料内容
(一)赛事基本信息
1.赛事简介(简述赛事的由来、目的、时间、地点、规模、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、指导方、运营方等信息);
2.主办方相关材料(简述主办方基本信息,并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材料和相关资质证明);
3.赛事联系人信息。
(二)赛事组织方案
赛事组织方案要明确赛事相关信息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基本信息,包括赛事名称、比赛时间、组织架构(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、指导方、运营方等)、项目设置、赛事规模、比赛地点(路跑、徒步、自行车等长距离项目要明确比赛路线)等信息;
2.赛事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,写明组织机构架构和各部室工作职责,涉及属地通信管理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文化和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气象、银保监等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应在赛事组织机构任职,负责相关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;
3.赛前筹备安排,简要说明赛前筹备工作的时间安排;
4.宣传情况,简要描述赛事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渠道,如有需要,市体育局可帮助联系本地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,扩大赛事影响力。
5.综合保障,简要说明赛事的安全保卫、交通、消防、医疗卫生、食品检验检疫、气象服务、水电气、无线电等赛事所需的保障情况。
(三)安全工作方案
安全工作方案要符合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要求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组织方式;
2.安全监督员、安全保卫员等专门负责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、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;赋予安全监督员全程安全监督的职责和权限;
3.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,车辆停放、疏导措施,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;
4.人流量控制措施,并预判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,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,现场秩序维护、人员疏导措施;
5.赛风赛纪管理、反兴奋剂安全防范;
6.用餐及食品安全情况和安全检查措施;
7.医疗救助安全措施;
8.赛事活动安全熔断机制。
(四)应急处置预案
应急处置预案要符合国家标准《GB∕T-29639-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要求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;
2.应急预案响应分级;
3.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;
4.明确应急值守机制;
5.明确信息报送途径及预警机制;
6.明确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;
7.明确应急保障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,以及备用方案和保障责任人;
8.明确相关的应急人力资源、应急物资和装备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。
(五)联合办赛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
赛事活动涉及的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、指导或支持、场地提供方等各单位均需出具同意办赛意见,赛前签订书面协议,并明确职责分工。
(六)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
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严格执行《河北省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实施意见》,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。
四、备案流程
(一)赛事主办方按要求梳理相关材料,并装订成册;
(二)赛前45个日历日将相关材料提交市体育局办公室,由市体育局办公室转批各业务科室;
(三)业务科室审核赛事相关材料,并向赛事主办方提出修改意见;
(四)赛事主办方按照业务科室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修改;
(五)经业务科室审定相关材料后,向赛事主办方反馈意见,完成备案工作。